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及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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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教学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永恒的主题。本科教学质量管理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核心,对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是维护高校稳定,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的重要保证。为了对教学全过程和目标进行质量监控,按照学校对建设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对课程考核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本科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毕业生及社会评价调查、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以及本科质量监控及持续改进工作进行了如下规定。

第二条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明确学校定位及发展目标,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对教学全过程和目标进行有效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二)任务

全院树立“质量第一”是专业办学、培养人才的生命线观念,以教学质量作为评价衡量全系工作的重要依据,以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考核评聘的关键条件,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围绕学校“强本、健硕、队伍建设”具体目标,提升学院整体教学科研实力与师资队伍水平,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与层次,建立学术自由开放包容与管理规范高效的学院文化。

第二章 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主要措施

第三条学院质量保障体系构成

由党政联席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督导组、教学办、学生办、专业系等机构组成,其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院工作职责

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活动、教学过程、教学环节监督实施检查和评价。

(二)党政联席会工作职责

确保教学工作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地位,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适时提出和更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及人才培养远景规划。

审定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确立和运行。

定期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教学工作,对全院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指导、规划、审定,对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指导。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工作职责

定期交流教学和质量管理信息,研究教学工作中重大的质量问题。

讨论有关加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各项制度、办法及实施方案和措施。

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作为党政联席会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学院发展规划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论证,对学院申报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新上专业等给予审查与建议,对学院申报重大科研与教研项目进行审查,讨论审核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情况。

对教学、科研工作进行监督,对重要教改措施组织专项研讨。

讨论研究其他有关的学术问题。

(四)督导组织

形成由学院教学办、教学督导、学生办、各系为主体的督导组织,学院教学和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团队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学院党政领导、各系主任、教学办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及学院聘请的兼职督导为督导组织成员,学院教学办牵头完成对学院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工作,负责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学院督导组织成员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工作职责主要有联系学校的教学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规,参与教学质量过程控制的调研工作,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开展日常督导,并进行综合评价,教学团队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协助各专业(系)中心管理日常教学事务,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课程考核。

(五)各系工作职责

组织具体教学活动的开展,落实常规教学任务,实施具体教学管理。

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

组织本系有计划性、针对性、效果好的教研活动(含会议、讲座)。

收集提供教改教研信息,发挥教育教学理论指导作用。

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六)教学办工作职责

日常教学事务管理。

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

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写的组织上报工作,教学总结、计划编写,教学文件、制度制订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负责学院教学质量办公室具体工作,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教学督导室工作、编写教学工作信息简报、考试结果分析、教学过程监控、教学事故调查、认定及处理等。

学院教学专项组织申报、考评管理工作。

(七)学生办公室

收集学生对教学运行与评价的信息,及时反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开展由学生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并做好相关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发放、收集和整理教学质量评价资料。

协调学院教学督导组织做好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第四条质量保障主要措施

(一)教学建设

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总规模保持在2800人左右。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做好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教育。

健全教学评估系统:做好教学运行的基础数据采集和综合分析,结合学校教学工作评估,形成教学质量状态的基本判断,为教学质量的控制提供决策依据。

课程建设:以教学团队为核心,加大课程建设力度,将专业基础课程和核心专业课程纳入精品示范课程重点建设范围,发挥精品示范课程建设的辐射与带动作用,实现以建促教,以建促改,在最终逐步形成一批教学质量高、有特色的本院优质课程体系。

(二)教学管理

1.教学工作的日常开展

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性教学,通过听课、评教、现场巡查、检查授课计划、抽查作业和试卷、组织座谈等方式,就教学规范、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监督指导。

每次听课或检查后,应提出评价意见,及时与被检查教师交流,讨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针对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和期中教学检查,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青年教师、学生评教结果偏低教师的授课、教学资料及教学效果情况;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听课、评价,分析教师评教结果;对学生评教结果、学生意见、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收集和分析;做好对学院教学资料如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本科试卷、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教学资料及评分情况的抽查工作。总结并推荐教与学先进经验、先进典型

通过日常督导工作,参与教学过程控制的各项专题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并总结教师从严执教、各系认真研教、学生勤学善学等好经验、好典型,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教风、学风建设。

2.教学监控主要内容

教师授课资格监控。新进教师见习期内、首次任课教师(含转岗后首次任课教师和外聘首次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教学情况需要带教的教师,均要安排指导教师对其教学工作进行指导,保证教学基本质量。在指导期结束后考核不达标者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课程教学监控。期初教学检查,每学期开学的1-2周,由课程负责人、系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大纲制定授课计划和教案,备课情况是否充分。各系提交期初教学检查相关文件和总结,并做好文件的建档工作。学院教学质量办抽查相关资料并检查各系资料归档情况。学院教学办抽查相关资料并检查各系资料归档情况。教学过程检查,学院督导组织成员按照学院教学办安排,应有计划地事先通知或不通知地对教师实践教学、课堂教学、辅导工作、作业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听取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及其它各项教学工作的反映。

实践教学主要检查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教学、实习实训主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指导教师到位和指导情况、实习地点落实情况等,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主要检查选题适当程度、学生数与指导教师数配比、指导教师到位情况、学生设计完成进度及质量、对学生设计日常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等。学院教学质量办将在毕业设计期间按照学校要求做专项检查。

课堂教学主要检查教学进程与计划、授课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学生出勤及听课情况等,辅导工作主要检查教师辅导答疑情况,作业完成情况主要检查教师作业布置次数与批改情况。每位主讲教师必须在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学期授课计划进程进行课堂教学,并根据需要进行集体或个别答疑。

执行听课制度。主管教学院长长期听课,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调研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系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学院教学督导听课不少于12次,班主任对所管辖的每个班级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他任课教师按照学校听课要求完成听课次数,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和课后交流。

3.教学质量信息收集

学生评价信息。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教学质量评价信息的重要来源。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评教、院长信箱等多种途径,了解学生对教学各环节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督导员评价信息。学院督导组织成员分若干小组按照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了解教师授课情况,特别是符合《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带教管理规定》带教范围教师的教学基本情况;收集教学基本状态信息,积极进行指导,并向学院教学质量办公室反馈教学信息。

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信息。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包括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评价两个方面。通过主讲教师、本科生导师、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等,多途径、全方位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和学习风气,并通过期末考试全面分析学生学习的效果。

教学质量评价分析。按照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依据教学质量信息收集情况,由学院教学质量办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学院督导组织成员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学院教学质量办具体负责教学质量的评价分析工作。

教师教学评价分析。教师是教学的主导,通过有效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师教学评价对象为担任课程讲授的专兼职教师,依据本办法第三章“课程达成情况评价”进行。

课程考试评价分析。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依据课程考核质量目标,对课程考试进行全面评价。课程考试工作评价分析主要涉及考试命题、试卷评阅、成绩分析三个方面。

考试命题的评价方式为: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院教学质量办组织有关人员,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命题要求,对有关课程考试命题情况进行抽查评价分析。

试卷评阅的评价方式为: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在各院(系)对试卷评阅情况评价的基础上,学院教学质量办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对考试课程试卷评阅情况进行试卷抽查评价。

成绩分析的评价方式为: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对补考率高于30%(含30%)的课程进行统计,由学院教学质量办向任课教师了解该课程授课、命题、考试、学生学习等情 况,分析导致该课程补考率高的真实原因。

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分析。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分析主要包括课程达成情况评价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两个方面。根据本文件第三章和第四章执行。

教学质量评价分析结果使用。学院教学质量办将教学质量评价分析结果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学位委员会、学院综合办、学院教学办、学院学生办,作为各系考核、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岗位津贴、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对于在教学质量监控、教学信息收集、教学评价结果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教学各环节工作信息,由学院教学质量办及时汇总、整理和分析后形成调控意见,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检查落实调控结果。

就业服务。市场人才需求分析、促进毕业生就业措施与效果、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分析。配合学工部制定的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创业指导;统计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实施各项服务与指导,建设就业基地,开拓就业市场。

第三章 本科课程考核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第五条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课程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是课程质量评价小组(教学副院长及各系主任),主要职责是制定课程评价机制、督促课程评价机制的运行和持续改进。

课程评价责任人是该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主要职责: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对课程分班级进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然后课程负责人对各班级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汇总分析。

第六条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评价对象是各学期学生修习理论和实践课程的学习成果。评价周期每学期评价1次,在课程结束后完成。

第七条课程目标的制订与审核

(一)课程目标在教学大纲中制订,制订与审核遵循课程教学大纲的相关规章制度与要求;

(二)在教学大纲中同步制订课程目标实现的课程环节、考核评价方式、各课程目标的考核环节分值分配、各课程目标考核环节的考核评价细则等。

(三)课程目标达成分析中各项课程目标的计算依据来源于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考核评价方式、各课程目标的考核环节分值分配、各课程目标考核环节的考核评价细则等。

第八条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应包含的内容

(一)课程目标分为班级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和总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班级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只涉及到具体的教学班,由班级的任课教师进行达成评价,而总课程目标则是课程负责人对班级课程目标进行汇总后对选修该课程全体学生的课程目标进行达成评价。

(二)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评价年度及学期、评价班级、任课教师、班级学生人数。

(三)课程目标各指标点的描述、各课程目标指标点支撑的毕业要求观测点的描述、各课程目标点的考核环节及对应的分值分配(百分比)。

(四)针对各课程目标点的考核环节对应的班级平均分值、计算出各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值、并给出各课程目标达成的期望值。

第九条对班级各课程目标达成分值的分析

(一)绘制班级各课程目标的柱状图,根据柱状图对每一项课程目标进行认真分析与评价,给出结论性的意见,找出达成情况好(不好)的原因。

(二)绘制班级各课程目标的散点图,根据散点图,详细分析学生个体课程目标达成差异的原因。

第十条课程目标的定性评价

(一)根据教学大纲中制订的各课程目标描述,课程组教师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的实际情况,集中编制问卷(每1项课程目标编制1-2个问题),问题设置成选择题,主要选项:A.达成较好、B.达成、C.未达成,然后向学生发放问卷,发放问卷原则上应100%发放,回收问卷比例不得低于80%。

(二)对学生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详细分析每项课程目标学生评价的达成情况,并分析相应的原因。

第十一条课程目标达成的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对比分析

根据定性与定量评价的结果进行各课程目标达成对比分析,对比评价中的差异,找到相应的原因,对于差异特别大的,要进行较细致的原因查找。

第十二条持续改进措施

根据课程目标达成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及其对比分析结果,提出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第十三条总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

(一)课程负责人汇总课程所包含的所有教学班的课程目标,计算出全体学生的总课程目标,绘制课程目标达成柱状图,根据柱状图展开分析。

(二)课程负责人汇总各班级课程目标达成中的持续改进,归纳总结该课程应持续改进的措施。

(三)班级课程目标达成分析表由课程负责人或系主任签字后,随期末考试试卷、平时作业构成、其他考核资料、学生点名册、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一起归档。

第四章 本科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第十评价对象,时间及责任人

评价对象:全体应届毕业生。

评价时间和周期:每年6月各专业完成当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提交评价报告。

学院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在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院长

成员:教学副院长、各系主任秘书、教学办主任

各专业成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专业负责人

成员:骨干教师3-5人,由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选定后报教学办备案。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和审查评价方法。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收集数据,实施评价,撰写毕业要求评价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主要采取以下三种:

(一)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评价法

利用课程目标达成定量评价数据,根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与毕业要求支撑点的映射关系,计算出各项毕业要求及其分指标的达成值。针对被评价的每一届学生,列出每个毕业要求指标点所对应的所有课程(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收集每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情况,根据课程目标达成的定量评价值与毕业要求支撑点的映射关系,计算出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值,达成利用公式(1)可求得每个指标点所包含课程的单项与总评价值。每项毕业要求的评价值,由其包含所有指标点最低值作为评价值。

评价值=∑权重值×课程目标达成定量评价值

式中:权重值由专业评价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详细参见专业毕业要求课程支撑矩阵。

2.毕业生问卷调研评价法

问卷调查对象本专业所有毕业生。调查时间为:每年毕业季对全体毕业生开展毕业要求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方法:一是由工程认证工作组集体讨论制作问卷,制定出相应的毕业要求问卷调查表。二是将问卷调查表发放给学生工作部的各毕业班辅导员。三是由辅导员组织各班同学填写问卷调查表。四是由各专业评价小组统计分析问卷调查结果。

问卷调查内容:本专业公开的11项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

问卷调查选项:对每一项毕业要求分设5个档次;1-非常满意、2-满意、3-基本满意、4-基本不满意、5-不满意。其中表示非常满意得分为1分,表示满意得分为0.8分,表示基本满意得分为0.6分,表示基本不满意得分为0.4分,表示不满意则得分为0分。

第十六条评价结果分析

(一)根据直接评价方法获得的专业毕业要求11个大项的达成评价结果,详细分析哪些指标点达成较好?哪些指标点达成较差?并深入分析原因。

(二)根据间接评价方法获得的专业毕业要求11个大项的达成评价结果,详细分析哪些指标点达成较好?哪些指标点达成较差?并深入分析原因。

(三)对直接评价结果和间接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二者中差异较大的毕业要求指标,并分析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四)在上述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第五章 毕业生及社会评价调查

第十七条调查对象及责任机构

调查对象:主要调查学院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及其用人单位。

责任机构:教学副院长牵头,与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共同担任责任人,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落实,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助执行。

第十八条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由各专业制定和设计调查问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审查通过。

第十九条运行方式

(一)对校友进行培养目标达成问卷调查,可利用微信群、QQ群、网页或邮件等方式进行,主要面向毕业后5年左右的往届生,每两年进行一次。

(二)对校友实行分散座谈方式调查培养目标达成情况,主要面向毕业5年左右的校友。

(三)学院面向用人单位进行培养目标达成问卷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

(四)根据反馈调查数据,各专业完成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在调查当年12月提交学院教学办存档。分析报告作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资料,完成对课程体系和毕业要求的修订。

第六章 本科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第二十条评价周期及依据

评价周期:各专业每年安排一次调查,调查对象为毕业5年左右的校友和用人单位。分析社会及企业需求、校友工作状况、校友建议等。专业(系)制作问卷,学生办公室配合专业联系校友、用人单位、发放和回收问卷。专业完成调研报告。

各专业每四年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必须进行一次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在每年调研报告分析基础上完成评价报告。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依据:

(一)培养目标与社会发展与变化的需求的吻合度

(二)培养目标与工程技术发展的需求的吻合度

(三)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之间的吻合度

(四)培养目标与专业定位之间的吻合程度

第二十一条评价方法和评价流程

(一)教师座谈

每年安排一次教师座谈会(或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专题教研活动)向专业教师征集有关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建议和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分析培养目标与学校办学定位及本科生培养定位的一致性,据此评价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二)校友调查

每年安排一次对往届毕业生(毕业5年左右的校友)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往届生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查报告,作为培养目标修订的依据之一。

(三)用人单位及行业专家调查

每两年安排一次向用人单位、行业专家发放调查问卷,针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等问题进行调研,形成调查报告,以此作为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对照,作为培养目标修订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评价报告撰写

根据四年内各次调查结果和调查报告,由专业组织撰写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同时进行培养目标修订。培养目标的修订结果和评价报告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 教学质量监控及持续改进

第二十质量监控和持续改进遵循原则

(一)全程性原则:对课程的评价应贯穿课程教学全过程,既要包含期初评价、期中评价、期末评价等重要的过程节点评价,又要做好随机实时评价;对教师的评价应覆盖教学生涯全过程,既要重视对青年教师的评价,又要重视对教授、副教授的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应延伸质量展现全过程,既要做好在校期间的整体评价,又要关注毕业五年左右时间的培养目标达成评价。

(二)多样性原则:充分发挥不同评价主体在评价工作中的优势和特色,创建一个以学生评价为主渠道,其他校内评价与校外第三方评价有效集成的质量评价体系。

(三)针对性原则:凡是在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明显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目标与方案,并在之后的教学过程中予以重点监控评价,形成闭环。

(四)发展性原则:持续改进工作应以教师教学能力的发展、教学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导向,根本目标是实现师生共同发展。

第二十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程序

(一)开学第1周,校领导、教务处、学工处人员、各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学秘书联合检查开学初的教学运行质量。召开教学督导员学期工作安排及研讨会,畅通与教学信息员的沟通渠道,做好“五制并举”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运行的相关协调工作。

(二)第9周至第11周,学校根据《重庆科技大学期中教学评价工作规程》,通过问卷调查、专题调研及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对全校教风、学风和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价。学工室及相关专业系主持召开教学信息员及部分学生代表座谈会,获取期中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信息。

(三)学期末学院教学办组织以考试为主要对象的教学评价,重点评价考核方式合理性、考核试卷质量,通过考场秩序显现的教风、学风状况,最终结合考试成绩分布状况完成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四)学院鼓励学院和教师根据专业特色、所授课程性质与特点,配合教学改革实践自主设置评价指标,自行实施质量评价,促进个性发展。对于教学评价中反映出的教师教学质量问题,相关系应和教师本人共同制定改进方案,在院、系两个层面实施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对较为严重的教学质量问题,教务处可暂停其本科教学工作,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相关学院共同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实现整改目标者,调离本科教学工作岗位。

第二十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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