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基于工程环境的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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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充分利用企业的工程环境和产品开发项目实施差异化和个性化的人才培养。切实做到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建教学队伍,共同实施教学过程,共同评价教学质量”,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专业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所有本科专业。

第三条联合培养企业

所有签订合作协议专业相关企业。

第四条参与学生和岗位选择

各专业四年级学生自愿报名。采用双向选择的原则。首先由学生自愿报名,然后学院将根据报名学生的情况按成绩优劣进行排名,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选择合作企业和岗位。

第五条企业学习阶段的实施和监管

(一)每年6月学院发布联合培养企业及岗位信息,各专业安排学生报名。

(二)各专业(系)成立导师组,由导师组负责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的指导、联系、管理和学习质量监控,全过程参与学生专业课程学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指导等。

(三)“导师组”共同商讨制定学生在企业一年的学习(或工作)计划。编制计划任务书,任务书中应包括学生所参与的项目、学生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完成项目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参考书目)等。

(四)学生:学生必须同时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及企业的劳动纪律和相关人事管理制度。需撰写工作日志和“周工作报告”(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周工作报告”的统一格式),并于每周末提交给校内导师组;第七学期末需撰写学期工作报告并回校答辩,第八学期需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撰写毕业论文,完成毕业设计并参加学校的毕业答辩。

(五)企业导师: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项目任务安排和进程检查督促。

(六)校内导师:协助企业导师安排学习进度并进行检查和督促;辅导和帮助学生解决设计中的问题;阅读和批改学生的“周工作报告”和期末工作报告;指导学生按照学校的规范化要求撰写合格的学习报告;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的相关工作(外文翻译、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等)。

(七)学生和导师可以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交流和答疑。导师组至少每两周一次到现场了解学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学习计划,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

第六条考核和成绩评定

学生第七学期受影响课程办理冲突选课手续:理论课和实践课都实行免修直接参加考核,不影响平时成绩。

第七条方案实施流程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参与主体

1

选择联合培养企业、签订协议

全年

学院企业

2

落实当年参与企业、需求专业及学生数

6月中旬

学院企业

3

宣传、学生报名、选择参与学生

6月中旬

学院学生

4

公布信息进行双向选择

6月下旬

学院学生企业

5

成立导师组、拟定学生学习计划

9月上旬

学院导师组

6

入厂学习

上一年度7月中旬-下一年度1月中旬

导师组学生

7

期末考核

1月中旬

学院导师组学生

8

入厂、毕业设计

1月中旬-6月上旬

导师组学生

9

毕业答辩

6月中旬

学院导师组学生

第八条其他

(一)安全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入厂安全教育、定期安全培训、由学院指派安全巡视员不定期到企业进行安全巡视、为学生购买保险等安保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课程调整及实施

参加学生需在第七学期之前修完所有公选课学分。《生产实习》等实践课程成绩根据学生在工厂期间的表现、周工作报告、期末答辩等综合评定。

第九条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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