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4〕92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科学评价各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人才培养质量达成评价的核心环节之一,旨在系统、定量、客观地评价每一届毕业生通过专业学习后,是否达到了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评价结果作为课程体系修订、教学环节改进、毕业要求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所有纳入专业认证(评估)体系的本科专业,其他专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 学院成立“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组长:学院院长(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评价责任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成员:各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教学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
主要职责:
Ø审定全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Ø审查和批准各专业采用的评价方法及权重设定;
Ø审核各专业提交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Ø监督评价结果在持续改进中的落实情况;
Ø每年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全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总体状况。
第四条各专业成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专业的评价工作。
组长:专业负责人(评价执行责任人)
成员:骨干教师3-5人(由专业负责人选定,报教学办备案)、教学秘书1人
Ø制定本专业年度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计划;
Ø确定课程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权重分配;
Ø收集各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数据;
Ø组织开展毕业生问卷调查;
Ø进行数据统计与计算分析;
Ø撰写《XX专业XXXX届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Ø提出针对性的持续改进建议并跟踪落实。
第三章评价依据与评价周期
第五条评价依据
1、内部依据:
Ø本专业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及指标点分解;
Ø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数据;
Ø课程考核原始成绩及分析材料。
2、外部依据:
Ø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及补充标准;
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Ø行业企业对毕业生能力的通用要求。
第六条评价对象
本专业全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学生等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类型)。
第七条评价周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于每年6月完成当年应届毕业生的评价工作,提交评价报告。每届毕业生均应进行独立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第四章评价方法
第八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采用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两种方法互为补充、相互印证。
(一)直接评价法(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
直接评价法以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数据为基础,根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映射关系,计算各项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的达成值。
1、确定支撑关系及权重
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与课程支撑矩阵”,确定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所对应的支撑课程(或教学环节),并为每门课程分配权重。权重值应反映该课程对指标点达成的相对贡献程度,同一指标点下所有课程的权重之和为1。
2、收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数据
收集每门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值。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计算应依据《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执行,基于课程考核成绩进行分析。
3、计算指标点达成情况
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每个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计算公式如下:
毕业要求间接达成度=
其中:wi ——第i门课程对该指标点的支撑权重;
Ci ——第i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值(取该课程中支撑该指标点的相关课程目标的最小值或加权值);
n——支撑该指标点的课程总数。
4、计算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每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取其下辖所有指标点达成情况的最小值,计算公式如下: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min(指标点1达成情况,指标点2达成情况,…,指标点m达成情况)
5、设定达成标准
专业应设定明确的达成标准(阈值)。原则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合格标准不低于0.65(或根据专业认证要求及专业特点另行设定,须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达成情况低于标准的毕业要求项,须在报告中重点分析原因。
(二)间接评价法(毕业生问卷调查法)
间接评价法通过面向应届毕业生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生本人对各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主观评价。
1、设计调查问卷
问卷内容应覆盖本专业全部11项(或实际数量)毕业要求。每项毕业要求设置5个评价档次:
档次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基本不满意不满意
分值1.0 0.8 0.6 0.4 0
2、组织问卷调查
于每年毕业季(5-6月),通过辅导员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发放问卷。问卷可采用线上形式(问卷星、学习通等),确保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统计分析
回收问卷后,剔除无效问卷(填写时间过短、选项全部一致等)。按以下公式计算每项毕业要求的平均达成度:

其中,N为有效问卷份数。
4、结果整理
将间接评价结果与直接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形成综合判断。
第五章评价流程
第九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严格遵循以下流程:
1、准备阶段(每年3-4月)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形成文档 |
1 |
确定本年度评价工作组成员,明确分工 |
专业负责人 |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
2 |
审核确认毕业要求指标点与课程支撑矩阵及权重 |
工作小组 |
确认后的支撑矩阵表 |
3 |
设计/更新毕业生调查问卷 |
工作小组 |
调查问卷终稿 |
4 |
向所有支撑课程任课教师下发课程目标达成度数据收集通知 |
系资料员 |
数据收集通知及模板 |
2、数据收集阶段(每年5-6月上旬)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形成文档 |
1 |
收集各门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数据 |
工作小组 |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数据汇总 |
2 |
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发放调查问卷 |
工作小组 |
回收问卷 |
3 |
整理问卷数据 |
工作小组 |
有效问卷数据 |
3、计算与分析阶段(每年6月中旬)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形成文档 |
1 |
计算各指标点及毕业要求直接达成情况 |
工作小组 |
直接评价结果表 |
2 |
计算各毕业要求间接达成情况 |
工作小组 |
间接评价结果表 |
3 |
对比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结果 |
工作小组 |
对比分析图表 |
4 |
分析达成情况较低(低于标准)的毕业要求项及其原因 |
工作小组 |
原因分析记录 |
4、报告撰写与审核阶段(每年6月下旬)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形成文档 |
1 |
撰写《XX专业XXXX届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
专业负责人 |
报告初稿 |
2 |
工作小组内部审阅修改 |
工作小组 |
报告修改稿 |
3 |
提交学院领导小组审核 |
专业负责人 |
修改意见 |
4 |
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定稿 |
专业负责人 |
报告定稿 |
5 |
报教学办公室备案存档 |
系资料员 |
存档 |
5、改进落实阶段(每年7月起)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形成文档 |
1 |
将评价报告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反馈至相关课程负责人 |
专业负责人 |
反馈记录 |
2 |
组织相关教师研讨改进措施 |
课程负责人 |
课程教学改进 |
3 |
将改进措施纳入下一轮课程教学大纲修订 |
专业负责人 |
修订后大纲 |
4 |
次年评价时对改进效果进行复盘 |
专业负责人 |
持续改进报告 |
第六章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应刚性应用于以下方面:
1、课程体系修订。
对于达成度持续偏低的毕业要求项,应审视其支撑课程的设置是否合理,必要时调整课程结构或增加支撑课程。
2、课程教学改进。
对于达成度偏低的指标点,应分析支撑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是否存在问题,并针对性改进。
3、毕业要求调整。
连续两届以上达成度偏低的毕业要求项,应评估该要求的设定是否合理,是否过高或与人才培养定位不匹配。
4、资源配置决策
评价中反映出的实验设备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作为学院申请教学经费、引进人才的依据。
第十一条学院建立“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闭环机制。每届毕业生的评价结果及改进措施,须在下一年度的评价中进行效果追踪。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