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专业持续改进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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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专业认证各项评价结果用于专业持续改进的管理办法办法如下:

一、责任机构

院长是本科教学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主要执行负责人。为了对学院各个专业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及评价,重庆科技大学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成立各专业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工作组,该工作组由学院副院长担任组长,系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该工作组是教学过程监督、教学评价及改进的执行者。

二、评价结果的收集、分析、反馈渠道

评价结果主要包括:

ØØ培养目标的评价;

ØØ毕业要求的评价;

ØØ课程体系的评价;

ØØ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

1、对于问卷形式评价结果的收集步骤:

用人单位及毕业生的评价问卷由学生工作组负责联系、发放及回收,行业专家的评价问卷由各系主任负责联系、发放及回收。

2、对于非问卷形式评价结果的收集步骤:

由学院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工作组在每次培养方案修改后或课程考核结束后负责通知各评价人进行评价,并在一周后进行回收。评价收集之后,由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工作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形成评价分析报告。然后将评价结果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工作组对各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后,提交给教学办留底。并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系主任协助组织各专业教师评价结果反馈会议,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任课教师,并监督各专业教师开展持续改进。同时,校、院两级管理形成了一个教学质量监控的闭环系统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推进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各主要教学环节(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都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培养目标的达成。各专业的教学环节评价反馈机制如表1 所示。

表1 教学环节评价反馈机制

执行主体

数据来源与收集办法

数据使用

评价内容

受体

评价记录

结果使用说明

教务处、教学督导

组、学院

学生评教

教师、系、学院和校相关管理部门及人员

课堂教学

教师

网上评教

座谈会记录

教师自查、系主任督查与改进、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优评先

教学督导组评价

教师、系、学院和校相关管理部门及人员

课堂教学

学生、教师、学院和校相关

管理部门人员

督导组听课纪录和工作总结

教师自查、学院和系主任督查与改进

学院

同行和管理干部评教

教师、系、学院

教学各环节

教师

同行和管理干部听课记录

教师自查、系主任和学院督查与改进

教师

学习成绩评定

学生、教师、学院、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用人单位

考试/考查、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

学生

课程考试成绩、答辩成绩、试卷、论文、说明书、实验成绩、图

纸等

学生、教师自查、辅导员、班导师、系主任和学院督查与改进

学院、教务处

学院本科教学相关

数据统计

教务处、学院、相关的部门人员

教学管理

运行环节、主要基础课程成绩统计

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院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库和本专业基础课成绩统计表

教学管理人员自查、教师自查、系主任和学院督查与改进

三、持续改进的责任人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方面持续改进的责任人为各系主任,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持续改进的责任人为各任课教师。

四、改进效果的跟踪实施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以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持续改进由学院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工作组负责跟踪,并定期对改进效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学院教学办留底。

本专业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考核,主要依据学生评教、教学督导评价、同行和管理干部评教、学习成绩评定及学院本科教学相关数据统计结果等。学生在课程结束时,必须要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价,评教结果作为学生对该课程教学质量认可度的主要评判依据。对于评教结果不理想的教师,教务处会通报院系,由学院和教研室重点跟踪检查指导。教学督导组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课堂教学、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学院,对学生评教和督导听课效果差的教师,系安排进行针对性的辅导,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对于存在问题的课程或教师,在下一轮督导中督导组会重点跟踪检查,直至该课程得到督导组的认可,取得满意的评教结果。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以校督导组听课记录表、院督导组听课记录表、同行和管理干部听课表、学生评教结果、学生成绩单等形式体现出来。

对于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在教学、教学管理各个环节出现的过错或过失,造成的教学事故,在《重庆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要在全校或全院通报,并给予相应处分。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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