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大学关于印发
《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重庆科技大学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6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科技大学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重庆科技大学
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实验的安全管理,保障科研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按照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实验开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实验,是指依托学校各类科研平台、实验室,利用学校资源,为完成各类科研项目(包括纵向、横向及自主立项等项目)进行的实验研究、测试分析、中试等科学探索或技术研发活动。
第三条 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全程管控”的原则,实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重点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风险评估、教育培训、安全准入、条件保障等管理内容。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科研实验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参照《重庆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构建。科技处是科研实验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管部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是本单位科研实验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科研实验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科研实验负责人(必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是所承担科研实验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科技处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全校科研实验安全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管,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二级单位落实科研实验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责。
(二)指导与督促科研实验风险评估、安全巡查。
(三)指导与督促科研实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
(四)指导与督促科研实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科研实验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学校现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并落实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与制度。
(一)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牵头的本单位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三)建立并落实本单位科研实验的安全风险评估、初审、备案等流程。
(四)落实本单位科研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等工作。
(五)落实本单位科研实验活动的人员安全准入、安全教育培训等要求。
(六)建立并落实本单位科研实验活动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 科研实验负责人对科研实验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安全性负首要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所在二级单位的各项规定,负责实验方案风险评估、过程执行、数据记录、人员安全教育与实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八条 科研实验的安全管理以全面的风险评估为依据。科研实验的安全风险等级根据实验活动涉及的危险源,结合对“实验操作难度”“实验危险程度”和“实验常规性”三个影响因素的评估,划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第九条 科研实验开始前,实验负责人须编制详细的科研实验方案和风险防控措施,填报《科研实验安全风险评估简表》(附件1)及《科研实验开展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参照《科研实验风险等级评价标准》(附件3),确定科研实验的安全风险等级,履行逐级审批程序。
(一)开展风险等级为I~Ⅳ级的实验,均须实验室负责人审批。
(二)开展风险等级为I~Ⅲ级的实验,还须二级单位领导审批。
(三)开展风险等级为I~Ⅱ级的实验,还须科技处领导审批。
(四)开展风险等级为I级的实验,还须科技处分管校领导审批。
未完成审批程序的科研实验,一律不得开展。
第十条 各二级单位及实验室负责人必须严格落实《重庆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中关于安全教育与人员准入的规定。已审批通过的科研实验,参与实验人员必须通过该实验对应的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第十一条 科研实验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现场分级安全监管:
(一)开展Ⅳ级风险实验时,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全程在场。
(二)开展III级风险实验时,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全程在场,实验室安全员对实验现场进行巡查。
(三)开展Ⅱ级风险实验时,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全程在场,实验室安全员对实验现场进行巡查,二级单位应安排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巡查。
(四)开展I级风险实验时,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全程在场,实验室安全员对实验现场进行巡查,二级单位应安排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巡查,科技处应安排安全监管人员抽查。
(五)特殊情况的安全监管:科研实验中涉及M2级危险源
中的“高风险持续运行设备”和M3级危险源中的“需持续运行的常规设备”,科研实验负责人须根据设备风险类型,在实验方案中制定专项安全巡查计划,实验开展过程中须指定人员采取措施保障设备运行环境安全,定期进行设备运行状态与环境安全检查并记录,可结合视频监控、参数报警等技防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科研实验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执行。若涉及关键技术路径、物料、设备等的重大变更,须重新履行风险评估与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科研实验结束后,实验室负责人须将全套档案资料(含实验方案、申请审批表、安全风险评估简表、实验记录等)整理归档备查。各二级单位须动态、精准掌握所属实验室的每日开放使用情况,确保使用管理全程可追溯、可监督。
第四章 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 科技处定期对各二级单位科研实验管理制度的建设、审批流程的落实、安全培训的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相关结果纳入二级单位科研管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五条 各二级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将科研实验安全管理表现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及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等重要评价内容。对未履行风险评估与审批程序,或在评估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重要危险源,引发安全事故或造
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二级单位须依据本办法及学校相关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科研实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科技处承担。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具体技术要求与标准,以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科研实验安全风险评估简表
2.科研实验开展申请审批表
3.科研实验风险等级评价标准
附件1
科研实验安全风险评估简表
一、基本信息 |
实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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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负责 人信息 |
姓名: |
工号: |
所属院系(部门): |
职称: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实验归属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类别:纵向□ 横向□ 海外□ 校内□ 自主□ 其他□ |
研究类型:基础□ 应用基础□ 应用□ |
总经费(万元): |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
实验天数 |
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共 天 |
实验地点 |
楼栋 |
房间号 |
实验室名称 |
实验室安全等级 (I、Ⅱ、III、Ⅳ) |
实验室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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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指导老师信息(必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
姓名 |
工号 |
职称 |
所属院系(部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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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参加人员信息 |
姓名 |
人员类别 (教职工/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其他人员)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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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验方案 |
实验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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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方案 |
实验步骤 |
主要危险源 |
风险分析 |
控制和防护措施 |
突发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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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仪器设备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存放地点 |
操作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资质 |
是否是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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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验风险等级判定 |
危险源等级 |
□ M1级 |
□ 1.管制类危险品 □ 2.高致病性生物因子 □ 3.辐射源与高类别射线装置 □ 4.高风险特种设备 □ 5.强物理场与高危激光设备 □ 6.高风险自制设备 □ 7.危险品大存量 □ 8.其他重大风险 |
□ M2级 |
□ 1.一般管制与危险化学品 □ 2.中等级别生物安全 □ 3.特种设备 □ 4.高能量或复杂设备 □ 5.危险工艺 □ 6.危险品中等存量 □ 7.高风险持续运行设备 |
□ M3级 |
□ 1.低存量危险化学品 □ 2.实验动物与低风险生物材料 □ 3.低风险辐射设备 □ 4.常规机电设备与风险 □ 5.常规危险工艺 □ 6.气瓶使用 □ 7.需持续运行的常规设备 |
□ M4级 |
□ 1.不涉及上述M1、M2、M3级风险中的任何重要危险源。 |
危险源具体情况 (如有涉及则需填写) |
危险源类别 |
涉及的具体物 质/设备/操作 |
规格/数量 |
可能引发的主要事故类型 |
风险分析(可能性与严重性) |
化学品 |
(如:丙酮、氢⽓钢瓶) |
(如:5L,1瓶) |
(如:⽕灾、爆炸、中毒、腐蚀) |
(可能性:极低、低、中等、高、极高 严重性:可忽略、轻微、中等、严重、灾难性) |
生物因子 |
(如:⼤肠杆菌) |
(如:10ml培养物) |
(如:感染、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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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激光 |
(如:X射线衍射仪) |
(如:III类,1台) |
(如:辐射照射、激光灼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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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机电 |
(如:高压反应釜) |
(如:5L,3MPa) |
(如:爆炸、机械伤害、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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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高压 |
(如:高温高高合成) |
(如:200°C, 2MPa) |
(如:烫伤、爆炸、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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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如:实验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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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环境污染、健康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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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操作难度 |
□ 简单 □ 中等 □ 复杂 |
实验危险程度 |
□ 低危险 □ 中危险 □ 高危险 |
实验常规性 |
□ 常规型 □ 改进型 □ 特殊型 |
实验自评风险等级: □ I级(重大风险) □ Ⅱ级(高风险) □ Ⅲ级(中风险) □ Ⅳ级(低风险) 自评依据简述(列明符合上述标准的关键点): |
四、实验风险防控措施 |
实验所需防控措施 |
措施条件是否具备 |
工程控制措施 |
□ 防爆电气设备(灯、开关、电机等) □ 防爆通风系统 □ 防爆除尘装置 □ 设备安全联锁装置(辐射、高压、激光等) □ 设备声光报警装置 □ 可燃气体报警器 □ 有毒气体报警器(如H₂S、CO) □ 氧气浓度报警器 □ 全室通风系统 □ 事故应急排风系统 □ 视频监控系统 □ 门禁管理系统 □ 设备固定式防护罩/安全屏蔽(针对高速旋转、激光、强磁、 机械加工设备) □ 气源/电源/热源紧急切断阀或急停开关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
□ 是 □ 否 |
个人防护装备(PPE) |
面部防护: □ 防护眼镜(防飞溅) □ 全面罩(防喷溅/气溶胶) 手部防护: □ 耐化学腐蚀手套(丁腈/氯丁橡胶) □ 防切割手套 □ 绝缘手套(涉电) 呼吸防护: □ 防尘口罩 □ 防毒面具(配相应滤毒盒)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急) 躯体防护: □ 防化服 □ 防静电服 □ 铅防护服(涉辐射) 足部防护:□ 防砸防刺穿安全鞋 听力防护:□ 护耳器(噪声环境)
坠落防护:□ 安全带/安全绳(高处作业)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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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消防及应急措施 |
□ 灭火器类型(□干粉 □CO₂ □其他____)正确、压力正 常、在有效期内 □ 消防砂箱 □ 烟感报警器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应急喷淋/洗眼器已定期测试(每周)、功能正常 □ 急救药箱物品在保质期内、未上锁 □ 现场张贴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 □ 紧急逃生路线图清晰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功能正常 □ 锂电池等易燃易爆物研究区域远离其他可燃物品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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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实验值守与监管措施 |
□ Ⅳ级风险实验,实验指导老师全程在场 □ Ⅲ级风险实验,实验指导老师全程在场,实验室安全员对实验现场进行巡查 □ Ⅱ级风险实验,实验指导老师全程在场,实验室安全员对实验现场进行巡查,二级单位安排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巡查 □ I级风险实验,实验指导老师全程在场,实验室安全员对实验现场进行巡查,二级单位安排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巡查,科技处安排安全监管人员抽查 □ 对于危险源中的持续运行设备,制定专项安全巡查计划,并明确巡查内容、频次与责任人。 □ 对于危险源中的持续运行设备,采取视频监控、关键参数(如温度、压力、气体浓度)异常报警等技防措施。 □ 对于危险源中的持续运行设备,落实设备运行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周边无易燃物、散热良好、电气规范),并张贴“设备持续运行,严禁擅动”警示标识。 |
废弃物处置方案 |
化学废弃物: □ 细分含氰、含汞、含氟、未知成分等废液类别 □ 使用专用密闭容器,标签信息完整;□ 容器液面不超过3/4 □ 设立专用暂存区,不同类别分区存放 □ 暂存区配备防渗漏托盘 生物废弃物: □ 区分感染性、损伤性(锐器)、病理性废物 □ 感染性废物已规定高压灭菌/化学消毒程序;□ 使用专用黄色垃圾袋和耐刺穿锐器盒 □ 高致病性材料废物处置可实现溯源追踪 其他废弃物: □ 放射性废物使用专用容器,明确送交资质单位 □ 实验尾气已配备吸收/处理装置;□ 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严禁混放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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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负责人承诺 |
本人作为本科研实验安全第一责任人,已对上述实验活动进行了全面、真实的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本人承诺: 1.将确保所有实验参加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具备准入资格。 2.将严格执行本简表所述的风险防控措施与安全操作规程。 3.如实验方案、场所、危险源等发生重大变化,将立即停止实验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与报批。 4.对评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评估不实或措施不落实引发的相应责任。 实验负责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科研实验开展申请审批表
审批表编号:
实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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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职称: |
工号: |
所属院系或部门: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实验归属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类别:纵向□ 横向□ 海外□ 校内□ 自主□ 其他□ |
研究类型:基础□ 应用基础□ 应用□ |
总经费(万元): |
实验参加人员信息 |
本科生人数: |
硕士生人数: |
博士生人数: |
博士后人数: |
教职工人数: |
其他人员人数: |
实验天数 |
共 天 |
实验地点 |
楼栋 |
房间号 |
实验室名称 |
实验室安全等级 (I、Ⅱ、Ⅲ、Ⅳ) |
实验室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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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情况 |
□ 绝密 □ 机密 □ 秘密 □ 非涉密 |
实验风险等级 |
□I级(重大风险) □Ⅱ级(高风险) □Ⅲ级(中风险) □Ⅳ级(低风险) |
审批流程 |
实验室负责人审批意见 |
(风险等级Ⅳ级及以上实验须实验室负责人审批) 实验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
二级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
(风险等级Ⅲ级及以上实验须二级单位领导审批) 二级单位领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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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领导 审批意见 |
(风险等级Ⅱ级及以上实验须科技处领导审批) 科技处领导: 年 月 日 |
校领导 审批意见 |
(风险等级I级实验须校领导审批) 校领导: 年 月 日 |
其他说明 |
1.本表(审批表+评估简表)一式两份,由实验负责人和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分别存档备查; 2.实验负责人须完整填写《附件1:科研实验安全风险评估简表》,并根据自评结论,将其与《附件2:科研实验开展申请审批表》一并提交; 3.实验过程中若需变更方案、时间、设备等信息,需重新提交本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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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科研实验风险等级评价标准
一、总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重庆科技大学科研实验的风险等级评价。
评价原则:科研实验的风险等级(Ⅰ、Ⅱ、Ⅲ、Ⅳ),依据其危险源等级(M1、M2、M3、M4),并结合对“实验操作难度”“实验危险程度”和“实验常规性”三个影响因素的评估结果综合判定。
二、评价步骤及标准
第一步:判定危险源等级。根据实验所涉及的危险源类型与存量(具体见第三部分),直接判定其危险源等级(M1、M2、M3、M4)。
第二步:初步确定实验风险等级。危险源等级M1、M2、M3、M4级分别直接对应实验风险等级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Ⅲ级(中风险)、Ⅳ级(低风险)。
第三步:结合影响因素进行最终定级。在初步确定的实验风险等级基础上,结合对三个影响因素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若实验的影响因素评估结果符合下文所述的“高风险组合”条件,在初步确定的实验风险等级基础上,将实验风险等级上调一级(上调上限为Ⅰ级)。若不符合“高风险组合”条件,则实验风险等级维持其原等级。
具体对应关系详见下表。
表1 实验风险等级判定对照表
危险源 等级 |
初步确定 实验风险等级 |
是否符合“高风险组合” |
实验风险等级 |
M1级 |
Ⅰ级(重大风险) |
/ |
Ⅰ级(重大风险) |
M2级 |
Ⅱ级(高风险) |
是 |
Ⅰ级(重大风险) |
否 |
Ⅱ级(高风险) |
M3级 |
Ⅲ级(中风险) |
是 |
Ⅱ级(高风险) |
否 |
Ⅲ级(中风险) |
M4级 |
Ⅳ级(低风险) |
是 |
Ⅲ级(中风险) |
否 |
Ⅳ级(低风险) |
注:本表所述的“高风险组合”,指在“实验操作难度”“实验危险程度”和“实验常规性”三个影响因素中,满足以下任一组合:
(1)操作难度为“复杂”,且危险程度为“高危险”。
(2)操作难度为“复杂”,且常规性为“特殊型”。
(3)危险程度为“高危险”,且常规性为“特殊型”。
(4)操作难度为“复杂”,且危险程度为“高危险”,且常规性为“特殊型”。
三、危险源等级
实验活动涉及以下任一危险源情形,即判定为对应的危险源等级。若同时涉及不同等级的情形,按最高等级判定。
表2 危险源等级对照表
危险源等级 |
具体评判情形(符合任一情形即判定为该等级) |
M1级 |
实验活动本身具有固有高风险,一旦失控可能造成人员死亡、重大伤残、重大财产损失(如百万元以上)或严重环境污染。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管制类危险品: 涉及剧毒化学品(如氰化钾、氰化钠、三氧化二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如麻黄碱、伪麻黄碱、胡椒醛),第一类精神药品(如司可巴比妥、三唑仑),爆炸品(如硝化甘油、TNT、雷管),高毒农药(如甲胺磷、克百威),使用量≥200g(ml)的易制爆化学品(如硝酸铵、氯酸钾、高氯酸)。 2.高致病性生物因子: 涉及人间传染的第一类(如埃博拉病毒、天花病毒)、第二类(如结核分枝杆菌、霍乱弧菌)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必须在BSL-3/ABSL-3及以上等级实验室操作)。 3.辐射源与高类别射线装置: 使用I类、Ⅱ类射线装置(如质子治疗装置、工业探伤加速器、DSA血管造影机),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如钴-60、铯-137)、核材料。 4.高风险特种设备: 使用额定起重量≥20吨的起重机械(如大型行吊、天车),电梯,压力管道,使用公称工作压力≥10MPa的超高压压力容器(如超高压反应釜、超高压灭菌器),使用0.1MPa≤公称工作压力<10MPa、且公称体系容量≥100L的大型压力容器,操作温度≥1600°C高温设备(如马弗炉、高温晶体生长炉)。 5.强物理场与高危设备: 使用工作电压≥10kV的强电设备(如高压静电发生器、高压脉冲电源),大型电磁铁,4类/3R类/3B类激光设备(如高功率科研激光器、激光切割机)。 6.高风险自制设备: 使用富氧、涉爆等无国家规范的自制实验设备(如自制高压反应装置、自制富氧燃烧实验台)。 7.危险品大存量: 使用非管制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如丙酮、乙醇、石油醚)总量≥50kg(L),使用有毒、易燃气体(如氢气、一氧化碳、甲烷)总量≥6标准瓶(常见40L/瓶)。 8.其他重大风险: 实验过程本身被行业公认或历史表明具有上述重大后果的风险。 |
M2级 |
实验活动存在明显危险源,一旦操作不当可能造成人员重伤、较大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符合以下任一情形,且不构成I级风险: 1.一般管制与危险化学品: 涉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如地西泮、阿普唑仑)、麻醉药品(如吗啡、芬太尼),以及其他一般危险化学品(易燃如乙醚、正己烷;易爆如过氧化氢;腐蚀如浓硫酸、氢氧化钠;有毒如苯胺、甲醛)及农药。100g(ml)≤使用量<200g(ml)的易制爆化学品(如硝酸铵、氯酸钾、高氯酸)。使用量≥1000g(ml)的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如硫酸、盐酸、甲苯、丙酮)。 2.中等级别生物安全: 在BSL-2、ABSL-2等级实验室进行的生物实验(涉及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等,如金黄色葡萄球菌、乙肝病毒);涉及生物制剂(如毒素、疫苗原液)。 3.特种设备: 使用0.1MPa≤公称工作压力<10MPa、且10L≤公称体系容量<100L的中型压力容器,使用0.5吨≤额定起重量<20吨的起重机械(如小型悬臂吊),使用1300°C≤操作温度<1600°C的高温设备(如马弗炉、中高温箱式炉、管式炉、烧结炉)。 4.高能量或复杂设备: 使用大功率加热设备(如大型管式炉),风洞,大型离心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如核磁共振仪、扫描电镜),使用1kV≤工作电压<10kV的强电设备(如高电压大电流实验平台、大功率变频电源),裸露传动设备(如无防护的皮带轮、齿轮),激光设备(非4/3R/3B类,如部分2类激光器)。 5.危险工艺: 涉及国家规定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如硝化、氯化、氟化、氢化、过氧化、重氮化等)。 6.危险品中等存量: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20kg(L)≤使用量<50kg(L);使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3标准瓶≤使用量≤5标准瓶。 7.高风险持续运行设备: 使用因工艺或安全要求必须持续运行,且意外断电可能直接引发安全事故的设备。例如:持续进行且断电会导致热量/压力积聚的放热反应装置(如某些聚合反应釜)。使用易燃易爆保护气氛(如氢气)并依赖持续供气与排风的高温设备(如某些材料热处理炉),且保护气氛浓度≥10%。为危险区域提供持续通风的关键安全排风系统。(注:普通冰箱、培养箱、服务器、数据采集电脑等,断电主要导致样品或数据损失,不直接适用本条。) |
M3级 |
实验活动涉及一定的危险因素,但通过规范操作和常规防护可有效控制,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一般财产损失。符合以下任一情形,且不构成I、Ⅱ级风险: 1.低存量危险化学品: 涉及一般危险化学品,但使用总量低于上述Ⅱ级风险标准(例如:易燃易爆品<20kg(L),有毒、易燃气体<3瓶)。使用量<100g(ml)的易制爆化学品(如硝酸铵、氯酸钾、高氯酸);使用量<1000g(ml)的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如硫酸、盐酸、甲苯、丙酮)。 2.实验动物与低风险生物材料: 涉及实验动物(如小鼠、大鼠、兔子)、转基因生物材料(如转基因植物、工程菌)。 3.低风险辐射设备: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如X射线衍射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 4.常规机电设备与风险: 使用0.1MPa≤公称工作压力<10MPa、且公称体系容量<10L的小型压力容器;使用操作温度<1300°C的常规高温设备(如马弗炉、烘箱、电阻炉),高低温设备(如超低温冰箱、恒温循环器)、高速旋转设备(如高速离心机、匀浆机);机械加工类设备(如车床、铣床、钻床),使用超过人体安全电压36V≤工作电压<1kV的电气设备;实验过程中使用明火(如酒精灯、煤气灯)。 5.常规危险工艺: 涉及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常规化学工艺(如常压下的合成放热、水解等)。 6.气瓶使用: 使用实验室气瓶(如氮气、氩气、二氧化碳钢瓶),并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气瓶固定、分类存放、安全距离(可燃与助燃气体间距>5米,与明火间距>10米)、状态标识清晰、管路规范。 7.需持续运行的常规设备: 涉及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常规设备(如用于样品保存的-80℃冰箱、细胞培养箱、服务器、在线监测仪器),其风险主要源于长期运行可能带来的设备老化、电气故障等常规风险。 使用易燃易爆保护气氛(如氢气)并依赖持续供气与排风的高温设备(如某些材料热处理炉),且保护气氛浓度<10%。 |
M4级 |
实验活动不涉及上述I、Ⅱ、Ⅲ级风险中的任何重要危险源,危险因素少且后果轻微。主要指在安全实验环境下,进行的以下活动: 使用低功耗(通常<1kW)、低电压(安全电压以下)、无危险运动部件的标准化仪器设备(如分析天平、pH计、光学显微镜、涡旋振荡器、超声波清洗机、计算机)进行的常规、成熟的物理量测量、测试或表征。 实验过程稳定,方法为重复性标准流程(如称量、pH测定、镜检、数据计算分析),最大可能后果通常是仪器故障或数据丢失,而非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
四、实验影响因素
在确定危险源等级后,须对以下三个影响因素进行评估,每个因素经评估可分为三个类别。
表3 影响因素评估类别表
影响因素 |
类 别 |
实验操作难度 |
简单 (如:称量、稀释、使用离心机) |
中等 (如:HPLC分析、常规合成反应) |
复杂 (如:操作高压反应釜、激光设备、活体动物手术) |
实验危险程度 |
低危险 (过程稳定,无能量骤变风险) |
中危险 (存在可控放热、压力或运动部件风险) |
高危险 (存在瞬时大量能量释放风险,如剧烈放热、爆炸可能) |
实验常规性 |
常规型 (采用成熟标准方法/SOP) |
改进型 (在已知范围内微调参数) |
特殊型 (采用全新、未经验证的方法或工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