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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2020-03-15 16:07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实施依法治院,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学院管理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原则

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讲求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真实、公正、廉洁、勤政为基本要求,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领导、党政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生办主任、系(中心)主任等组成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承担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分工会对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并注重听取和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处理。

三、院务公开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院务公开的范围原则上为全院教职工和学生。

实施院务公开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按规定应该保密的,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公开。包括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

2.学生管理公开。包括各类学生的招生计划,新生录取情况,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和结果,学生的困难补助,毕业生的就业招聘,党员发展,各类先进的评选办法和结果等。

3.财务管理公开。包括国家计划内拨款的各项经费及使用情况,预算外收入和支出情况。

4.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工作岗位变动,引进人才,职称评审等。

5.教职工奖惩问题公开。包括各类评奖评优,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年终奖金的实施办法和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6.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学院领导分工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上级各项政策规定的情况,公务接待等情况。

7.学校下发的涉及学院的改革、发展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文件公开(规定保密的除外)。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大会、学生会及各级党群团组织等通报相关院务。

2.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等形式予以公开。

3.建立院情发布制度,定期对学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进行公开。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

1.学院党政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尊重和维护教职工在学院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建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学院设立院务公开监督电话(65023713)。对院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及时做出答复和处理。

六、附则

1.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负责解释。

2.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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