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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业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03-13 16:57  

各系(中心)、各班级、各导师:

根据《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于本学期第三月完成现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业导师的期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方式

学业导师的考评方式分为学生评价、辅导员评价和系(中心)评价三个部分,考评分数所占比例分别为60%、20%、20%。

二、考评流程

1.3月23日前,各学业导师填写《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完成个人信息及学期工作情况,并与学期工作材料(如笔记本、谈话记录、指导方案等)一起报送所带班级所在的系负责人处。

2.3月28日前,各系负责人完成对学业导师的工作评价,并将《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交到学工专业组组长处,由组长分发到相应辅导员处。

3.3月28日前,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工作学生评价表》,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分,取班级评价平均分。3月31日前,辅导员要完成《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中 “学生评价”、“辅导员评价”、“学期评价”等内容的填写,并报送学生管理办公室斯建钢老师处。考核原始资料暂存辅导员处备查。

4. 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在审查考评材料后,将汇总材料报送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组,经同意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5.按照《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学院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前20名导师进行奖励表彰。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工作组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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