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意见》(教党〔2013〕25号)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关于“开展劳动实践育人专项行动”的精神,决定在普通本科学生中组织开展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的观念,培养基本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培育“德优品正、业精致用、拓新笃行”的品牌本科学生。
二、活动对象
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
三、活动方式
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的主要方式为组织学生参加公共教室日常保洁劳动,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向工厂和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学雷锋活动。
四、活动时间
2018年5月8日—6月30日。
五、组织方式
(一)开展劳动教育
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深入开展热爱劳动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尊重劳动人民和劳动成果的思想感情,充分认识只有劳动才能创造美好的生活和美好的未来,组织学生学习《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教室卫生规范》(见附件1)。
(二)组织劳动实践
1.学生处会同后勤处将全校公共教室分配到各学院,各学院将有关教室分配到各班级(5月3日12:00前将本学院《班级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安排表》电子版报学生事务管理科高逸锋处,报送格式见附件2),各班级组织全体学生按照《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教室卫生规范》依次参加教室日常保洁。
2.后勤处负责劳动工具保障和教室劳动技能培训,协调与教学楼物业服务的衔接事宜。
(三)加强检查考核
1.学生班级的保洁劳动情况由所在班级辅导员组织检查,所在学院组织抽查,学生处负责督查。
2.学生处每周公布教室保洁督查结果,活动结束后评选表彰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优秀学院和优秀班级。
3.学生按要求参加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考核合格,可申报0.2个综合素质教育学分,并可由学院进行义工认定。
(四)开展经验总结
在总结本次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劳动实践育人专项行动和劳动素养教育。
特此通知
附件:1.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教室卫生规范
2.各学院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区域分配表
3.各班级劳动实践育人专项活动安排表
学生处 后勤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