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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关于面向院内选聘院长助理的通知
2024-09-13 15:34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的综合改革和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启动院内院长助理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院长助理1名,岗位职责: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本单位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

二、成立工作组

组 长:邹莉尹立孟

成 员:吕中亮 薛善增 邓晓刚 耿 迅 李 莎 刘晓培

三、工作程序

个人申请,总支考察,党政研究确定。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公正廉洁,师德师风无失范违规行为。

(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创新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与个人申请(9月18日前)

发布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有意愿的教师个人填写《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助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18日17:00前交学院党政办公室L310-1李莎老师。

(二)资格审查(9月20日前)

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三)研究人选(9月25日前)

根据个人申请与资格审查情况,工作组提请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确定拟任人选名单。

(四)任前公示(9月25日-27日前)

对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拟任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五)正式任职(9月30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正式任职文件,学院宣布任职人选。

特此通知

附件: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助理岗位申请表

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9月13日     

  

附件【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院长助理岗位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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