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和促进学校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国家级项目的申报质量,现启动2017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者认真阅读《重庆科技学院校内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重科院〔2017〕16号)(附件1),现将学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强度
自科类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项;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项,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万/项。每人每年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应为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未获得资助者。
2.自然科学类校内基金项目申请者,其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意见反馈中至少有1位同行专家同意资助。
3.申请者负责承担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当年校内科研基金项目。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申请者根据学校科研处通知,提交按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的申报书至学院科研秘书李莎(励志楼L310-1)电子版发送至李莎老师办公邮箱,请按照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3)统一格式填写,一式4份,双面打印。
2.学院汇总并进行初审,学院于10月12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项目科不接受个人申请。
3.填写申报书时不分项目类别,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并确定考核指标。经综合评审后,确定获批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8日